限制价格是指政府为了限制某些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而规定的这些商品的最高价格,限制价格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由于无利可图,这种商品的供给量肯定小于需求量,产品供不应求。因而为了维持限制价格,政府就要实行配给制。 限制价格的影响可以利用住房的限制价格为例来说明。 第一,导致住房供给严重不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决定住房供给的并不是价格,而是国家计划。所以,住房不足的基本原因不能完全归咎于租金的高低。但应该指出,除了计划失误外,房租过低也是原因之一。由于房租过低,甚至比住房的维修费用还少,这就造成房产部门资金严重不足,建房困难。 第二,寻求活动、黑市和寻租。在房租受到严格管制,住房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就会产生寻求活动和黑市。在我国公有单位住房是由各单位拥有的住房占绝大多数。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活动就是想尽办法分到国家住房,这种想办法走门子就是一种寻求活动。这种寻求活动增加了住房的交易成本。黑市活动包括两方面:以极高的价格租用私人住房,以及个人把分配到的住房高价出租。除了寻求活动和黑市外,在租金受到严格限制,住房采取配给的情况下,必然产生寻租现象,这表现在掌握分配住房的人利用权力接受贿赂。 解决住房问题的出路,一是住房市场化。一方面通过有偿转让使公有住房私有化。另一方面开放对房租限制,由住房市场的供求决定房租。二是创造住房市场化条件。我国实行住房市场化,由于职工收人水平低,工资中实际不包括买房支出以及住房的分配不公平等因素,造成严重困难。因而我们必须创造条件,推动住房市场化。 根据上述实例,对于限制价格的利弊可以概括如下。限制价格有利于社会平等的实现,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但这种政策长期实行会引起严重的不利后果。第一,价格水平低不利于刺激生产,从而会使产品长期短缺。第二,价格水平低不利于抑制需求,从而会在资源短缺的同时又造成严重的浪费。第三,限制价格之下实行的配给,会引起社会风尚败坏,产生寻求活动、黑市和寻租。因为以上原因,一般经济学家都反对长期采用限制价格政策,一般只在战争或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