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好的制度不仅能够自动地“区别真伪”,而且能够使决策者自动地修订自己的决策轨道,避免“内部人控制决策”。对于企业而言,正如一支箭不能射中几只鸟儿一样,有时出台的政策是无法实现多个政策目标的。要同时实现多个目标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策出台,这个政策的出台为的是满足多种利益的需求,解决多个矛盾。 例如在企业中,既存在经营者的特殊利益,又存在着企业的整体利益,这时政府就要制定出一种最优政策来满足两大利益集团的需求。最优政策就是把经营者的特殊利益与企业的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两者产生相关的联系。通过产权这一核心纽带,把经营者的个人利益纳入到企业利益中,这样,经营者在进行次策时必然就把企业利益放到第一位。 不过,一种政策的出台,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一个监管会监管,才能使这一更优政策被更多的人遵守、履行。 对于企业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的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约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董事会要对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统一决策。要规范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决策的责任,做到谁决策谁负责。有了这样一种法人治理结构,就可以把“内部人”的特殊利益约束起来,使个人的特殊利益不能对企业决策产生决定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