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命名和广告词是脑力创造劳动的产物和财产,所以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商品名称和服务名称,在法律层面上称之为“商品商标”和“劳务商标”,在专利厅登记后就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且因为有防止不当竞争的法律,所以对于那些容易和“熟悉商标”(在特定地区和消费者群中拥有广泛知名度的商标)、“著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极其出名的商标)混淆的名称是禁止的。 为了不让广告词和类似标语被随便使用,著作权法列有专门的条款给以保护;款式设计则被款式创意法加以保护。盗用将受到惩罚。 因此,在评价和选择命名方案时,必须采用从商标调查开始到商标调查结束的过程。还有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必须加以登记注册。在登记注册商标时,因为涉及许多专业问题,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 但也有故意不获取商标权的做法。商标权的登记注册是有限制的。例如,那些没有识别性的词汇(普通名称、惯用语、效能、加工方法、质量表示等)是不能登记注册的,但如果利用这些词能够很好地表达商品的特性,那么就可以提高新鲜感和印象度。例如“对身体温和的……”“……热量减半”“北海道……”等就是常见的例子。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稍微改变一下那些无法取得商标权的词汇,或者变换非同寻常的读法,或者使用适当汉字,然后就可以登记注册了。详细的情况包括法律程序请参考相关的专业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