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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命名和品牌管理混为一谈 总浏览次数:405

    某个企业将一种商品或者服务推向市场,通过各样各样的市场营销努力。从而使得消费者认可了该商品的价值,并持续地购买该商品。消费者在再次购买时或者向朋友熟人介绍时,会提到该商品的名称和企业名称。这时候,就可谓品牌已经确立了。不是在商品名称按照法律程序登记时,而是当它在消费者意识中扎根以后,才可以说品牌已经确立了。从这种观点出发,商品名称和品牌可以如下进行定义。
    【商品名称】
    “为了让消费者从众多竞争产品中识别该商品,而添加的商品的名称、符号、象征或者上述三者的组合”。
    【品牌】
    “已经在消费者意识中扎根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或者提供该商品的企业名称、象征,是销售者和购买者之间的信任符号”
    通过这样的定义,就可以把给开发商品添加合适名称的行为称之为“命名”。然后,将命名以后的商品,通过良好的交流、良好的促销、良好的销售渠道,即通过良好的营销活动去博得消费者的认可和接受,这样一个过程就可以称之为“品牌培育过程”;而对于价值确立以后的品牌,给以维护,甚至继续努力去扩张和提高价值,同时继续进行销售,这一行为就可以称之为“品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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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3-9-6 9: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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